今天早上已是個不好的開始

話說電話換了新的之後,我就不忍心讓它開著機充電

也因為 SmartPhone 沒有關機鬧鐘功能 (我都不懂為什麼沒有)

所以現在我都借 Terry 的手機來鬧...

昨晚設定成九點響

但結果我設錯成星期日...........


於是早上約好 10:00 開的 SOCI 1001 會就這樣遲到了一小時多= = (我11:11才被 Terry 叫醒,他不知道我鬧鐘設了幾點..)

大概是因為吃了藥吧,我從來都沒試過睡死成這樣子= = 即使現在2:00才睡,一般9:30左右就自然醒.....

沒他叫我我說不定還睡到12:00後= =|||||

 

Terry︰「宜家11點3啦喎」

我想我的大腦立即啟動了爆速模式,叫了聲「what the」之後立即彈起來

迅速打給組員道歉,然後極速刷牙洗面喝水後衝下去CC Can...

早餐什麼的管他去死... (結果我到2:00才吃飯)

 

吃完飯後我的Plan是這樣的︰

去觀塘剪頭髮 => 回家(調景嶺)拿住址證明 => 去旺角的Peoples交住址證明 => 去仙達廣場買保護貼、Headphone 轉插、機殼 => 去旺角的李健辦領P牌 (也需要住址證明) => 去信和買 after eden => 回中大

我回家把能當做住址證明的可能的東西全都拿來了 (我沒有什麼月結單什麼的....)

結果大老遠去到 Peoples 又說不行 =_= 叫我乖乖等信封(明明星期日申請到星期五都收不到),幫我延期... 不過也有收獲,拿到了一個直接聯絡客服的方法

去仙達也總算買齊了三樣東西,不過機殼不怎麼滿意.... (太鬆,而容易按下音量按鈕)

然後去信和的李健,也說住址住證不接受 =________=

TMD 住址證明真是好討厭,這個不接受那個不接受.....

最後李健又說寄封信給我,叫我拿回去這樣

即,跟Peoples一樣,又要跑多一趟....

即,我回去拿住址證明是無意義的....

即,我也可以等到下星期才去剪頭髮......

即,浪費了好多時間.....................................

 

1:30由中大出發,8:00回到來

做過的事情只有

1. 跟羊兄和 SOCI 新一代P 吃了頓午餐

2. 買了手機的三樣配套

3. 買了 After Eden

4. 剪了頭髮

 

我討厭住址證明....


當 Peoples 那邊說不接受我就有點燥了

然後今天旺角人多到嘔血 (其實這才是燥底的最大原因,寸步難行,不斷被塞住)

所以

路上有一位邊走邊看著後面 (即沒有看前面),提著手機談電話的少女

迎面向我走過來

她的提手機方法是手彎成「<」字型的那種,所以很佔位置

我又已經在路邊走了,她的手自然擋到我....

結果,我就這樣撞到了她的手

 

「啪啦」

後方傳來一陣手機掉在地上的聲音

我回頭一看,地上有一部電池掉了出來的手機

少女看著我,然後撿起手機,回頭走去

於是我也回頭繼續走

 

當我冷靜下來後,我真的很想找個人揍我一拳或者摑我一耳光

先不說當時我其實心底有一種故意撞她的意識 (硬要避的話應該避得開,我當時也有避,但沒有盡力避;有點像故意撞一撞她讓她知道不要再擋路的那種感覺)

事後我就這樣一走了之才是最讓我自己羞恥的地方.....

 

但願那少女的手機沒有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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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よあ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