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一直以來我都很掙扎對戀愛的看法

主要是「什麼時候才應該主動」的問題

而關鍵就是「戀愛的感覺到底是什麼」

以前也有零零碎碎的一些表現在各篇文章中

昨晚恰巧跟朋友討論過

藉此機會再重新整理一次...


 

之前也有說過

自從進大學以後

就好像沒有了以前那種戀愛的感覺

就是那種...

一個人的時候會想起對方然後傻笑;

睡覺的時候會夢見對方;

會很想跟對方聊天;

會很想幫對方做點什麼;

對方笑自己會很開心;

會很有想身體上的接觸;

等等等等.....

 

眼看目前快要畢業了

畢業其實也意味著青春的逝去

踏出社會後再戀愛,

總感覺沒有學生時代的浪漫和純真

所以我其實認真的在考慮「標尾」的可能性

而奈何問題就是沒有「有感覺的人」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我想很多人也會認同

想要主動去開展一段關係 (俗稱追)

應該是因為「有感覺」

 

試假想一個情況,

如果你身邊有一個客觀條件都符合你「理想對象」的異性朋友

比如說性格、價值觀、家庭背景

可是你就是沒有感覺

那你追不追?

我想正常情況都應該說不追吧

這就是我現在所面臨的情況。

 

然後我就會想,為什麼我沒有感覺?

如果客觀條件都符合的話,不是應該挺喜歡對方的嗎?

所以我就在想到底什麼是所謂的「感覺」

想來想去,我都懷疑這種感覺其實是源於肉體上的吸引

(這裡的肉體指的是靈魂的相對概念,包括樣貌、身材、聲音等等物質呈現)

可是,肉體上的吸引,到底只是三分鐘熱度

對於一段長久的關係來說,其實不重要

而對於我來說,開展一段關係 (互相承認對方是伴侶)

同時意味著我是打算和這個人走完一生的

 

那就會變成這樣的一種狀況

如果「感覺」是「肉體上的吸引」,

則我

因為沒有感覺 → 不去主動追求這個女孩

= 因為肉體上的吸引不足 → 不去主動追求這個女孩

 = 因為根本不重要的原因 → 不去主動追求這個(符合客觀條件)的女孩

 

那整件事看上去就變得很荒謬和沒有意義

當然,這個說法是基於「感覺」=「肉體上的吸引」這個前提

 

如果感覺並不是肉體上的吸引,而是有其實更重要的元素在裡面,

那討論就完結了,我只是沒有遇到對的那個人。

所以接下去姑且繼續基於這個前提下去推論

 

那,如果感覺決定行動,就有四種情況

A. 有感覺所以行動

B. 有感覺但不行動

C. 沒有感覺依然行動

D. 沒有感覺所以不行動

顯然,D就是我現在的處境和想法

以上各種情況,基於這個對「感覺」的理解,我發現都會有問題︰

【D. 沒有感覺所以不行動】

因為與上文銜接所以先說這個

問題其實已經說過,就是「因為根本不重要的原因 → 不去主動追求這個(符合客觀條件)的女孩」

而且還可以延續下去 - 可能行動過後才會有感覺?

比如說我遇到一個客觀條件挺好的女孩,可是沒有什麼感覺

雙方保持著朋友的關係

不過我為了「試一下」,嘗試去追求她 (變成C的情況,所以下一段再說)

說不定是有可能培養出「感覺」的,

如果是這樣,我就變成放棄了一個寶貴的機會

【C. 沒有感覺依然行動】

這可以說是一個責任的問題

沒有感覺依然行動,動機只有一個 - 「試一下」

也就是說,我並沒有抱著與這個人廝守一生的態度去發展這段關係

這樣我覺得有點奇怪...

起碼好像自己的投入和付出並不會很多

最後有一種「拿感情來開玩笑」的感覺

如果最後有感覺當然是好事

可是沒有感覺,付出不多,最後連「愛」也培養不出來

這段關係勢必以分手告終

結果可能傷害了一個好女孩

而不傷害這個女孩的唯一可能,就是事先說好「我只是想試一下」

那這就更奇怪了,雙方都不會付出很多,

可能連戀愛關係都算不上

【A. 有感覺所以行動】

這看上去是最好的情況

可是如果對方並不是像上面說的「符合客觀條件」的女孩

最後當「肉體上的吸引」消失的時候,

「愛」卻還沒有培養出來

就會開始覺得這段關係錯配了

因為沒有愛,你就沒有辦法去包容對方的一切

而事實上,這不就是很多愛侶熱情當初卻最終分手的原因嗎?

【B. 有感覺但不以動】

這就更明顯說不通了... 那要什麼時候才行動XD?

 

結論

以上四種情況是囊括所有可能性的,

也就是說如果感覺真的是肉體上的吸引

只有A情況,而且對方是符合客觀條件的女孩

才是最能保證白頭到老的選擇

唔... 會遇得到嗎?

所以最後,基於「感覺 = 肉體上的吸引」這個前提,

所有戀愛都是一場賭博

你有兩個選擇

1. 等待有感覺且符合客觀條件的女孩,你的回報是最好的女孩,籌碼是不知道多久的時間

2. 只要符合客觀條件的女孩,都行動了再說,你的回報是不一定的,籌碼是是你的時間和良心

 

 

其實,還有另外一種符合A的可能性

就是與一般戀愛時序︰戀 --> 愛

相反的時序︰愛 --> 戀

後者是最美麗的,所以常常出現在很多愛情故事中

比如說兩個人,青梅竹馬,從小到大,

兩個人的感情基礎是友情,可是在友情之中培養出了愛,

以愛作為基礎,然後再發展「戀」的關係。

這是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再夢寐以求的愛情

可是在這個充滿人,充滿競爭的城市

殘酷的競爭好像抹殺了這個可能

情況就是

如果你想跟一個朋友慢慢地友情下去直到培養出「愛」

很有可能對方已經被其他人「捷足先登」了

這又是很多愛情悲劇背後所所描繪著的劇本...

 

突然覺得,

難道這就是所謂的都市愛情嗎?

戀愛關係是需要「宣告」的,

然後別人不得踏進這片聖地

那些憧憬細水長流,和暗戀的美麗的人

只能淪為失敗者...?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愛情 戀愛
    全站熱搜

    よあ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