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Terry的留言讓我仔細再想這個可能性...

到底這個情況有沒有出現的可能呢....?

我仔細想後,覺得,扭一扭曲意思的話,說不定可以....


這應該是時間悖論其中一個很出名的例子....

我回到過去殺死了自己,那過去的我已經死了,那又怎麼可能出現那過回到過去的自己呢?

 

我暫時想到的可行的情況︰

先別從因果來考慮,單純考慮一條時間軸。

Say,明天我被未來(2011年1月1日)的我殺死了。

這個未來的我從天而降到這個時空 (不要去考慮為什麼他能夠來到這個時空,單純考慮有一個這樣的生物突然出現了),跟我的最主要不同是這個生物擁有我所沒有的2010年9月30日至2011年1月1日的記憶。然後殺了我。

於是本來那一刻有兩個我,因為其中一個死了,所以只剩下那個擁有未來的記憶的我。

於是這個我直至2011年1月1日,都在重新體會一次記憶裡本來就已經存在的經歷。

不過這樣考慮的話,他就沒有回到2010年9月30日的理由 (機會率太低)

所以有一個可能性是︰他失憶了,然後不知道為什麼,可能被捉去科學實驗,然後在2011年因為某種理由回到2010年9月30日。

----> 也就是說,這個情況合理出現的唯一可能,就是進行時空跳躍的那個人,並不是被殺死的那個人。他們是不同的個體,這個在「兩個『我』同時出現」時已經很清楚。

----> 再引伸出一個難以接受的結果︰假如是這樣,1毫秒前的我跟現在的我就已經是兩個個體,因為現在的我若回到1毫秒前,在那「1毫秒與現在之間的時間段」就會出現兩個我。

 

除了以上難以接受的結果,

上述那個回到過去殺死自己的例子還有接近無限個不合理的地方.....

例如為什麼殺了我的那個我在殺了我之後還能夠平安無事;

明知道未來有個我因為時空跳躍而來殺了我,到底要怎麼樣才能令知道這件事的人沒有去阻止 / 阻止不了2011年1月1日的我進行時空跳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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